LIP48为什么我投了Against

这个观点当时并没有在shapshot上加入 我的问题 在此补充一下:

对于项目终止的资金回流 我并不赞同(或者是可能没有提到)直接将剩余资金返还给国库

对于终止项目 即使在为Builder的贡献发放LXPU的同时 我认为在项目终止之时 应该将部分或全部剩余资金酌情(比如:其中的资金有哪一部分是自有收入)分给所有给过贡献的朋友 类似于T+1

关于收入这块,我觉得更符合Guidelines for project proposal templates
这个提案模版,将更多的收入分配写进提案。实际与多国库的提案 无关

子国库销毁,资金回流是一步必要的程序,这个程序可以发生在你讲到的将应发但未发的贡献或者奖励发放完毕后再进行回流。
还有一点,这里项目终止的语境,主要是指:部分项目未达到milestone的资金解锁条件,中道崩殂,项目终止,资金需要回流。
你说描述的,是不是指项目超预期的完成,并未使用完所有预算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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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很好的思考和 case,目前的提案其实没有涉及到这种情况的处理,可以额外新增进行补充。

此外,除了金钱的激励,还要有声誉的相关激励。比如虽然以前的人不再在项目活跃,应该有所记录,例如通过 FS 等。然后实现永久性的贡献证明,并作为未来贡献的追溯性激励证据。

项目终止的资金回流目前的 case 是指项目组长期没有完成既定的 milestone,然后整个项目进行销毁。在这种情况下,原定分配给项目的资金应当予以退回,如果是 LXDAO 国库出资,应该退回 LXDAO 国库。如果是外部出资,应该退回外部,或者经过同意转回 LXDAO 国库。如果分给有过贡献的朋友,那么会出现一种情况,大家频繁的提交项目提案,然后不做任何事情等待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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