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种商业模式是公司提供 FLOSS 的分发和服务,这里的典型公司是Red Hat。与拥有其软件版权的 MySQL 不同,Red Hat 创建并提供自己的 Linux 发行版。此外,Red Hat 还为其 Linux 发行版提供培训、教育、文档和支持。换句话说,通过处理稳定、更新和预打包的软件套件的编译工作,Red Hat 为非专业计算机用户提供服务。从某些方面来看,Red Hat 的行为类似于专有软件提供商,但它不拥有其销售和服务的软件的知识产权。相反,该公司销售和提供自己的 Linux 发行版,这是因为 Linux 的开源许可模式使其成为可能。
前面三种商业模式完全与 FLOSS 相关,而剩下的两种则依赖于开源和专有软件的混合。第四种模式是依赖 FLOSS 的垂直开发混合模式。垂直开发意味着使用开源软件作为构建专有软件的基础。使用这种模式的主要公司之一是谷歌。事实上,谷歌根本不出售其软件;它在内部开发和维护自己的软件,同时向其他客户出售其软件提供的服务。当然,谷歌的搜索引擎是专有的,但谷歌使用 Linux 内核来支持其专有搜索服务。
最后一种模式是开源和专有软件的混合,但公司依赖于横向安排。这是本书项目的核心商业模式。在这些关系中,营利性公司参与支持开源项目。根据 Fogel(2005)的观点,Deek 和 McHugh(2008)认为,企业参与的原因多种多样,包括从将软件开发的负担、成本和风险分摊到多个企业,到允许公司支持对其自身商业产品起支持或补充作用的开源项目。IBM是这种商业模式的一个示例。例如,IBM 的 WebSphere 应用程序使最终用户能够创建自己的应用程序,该应用程序是使用开源的Apache Web服务器构建的。因此,通过支持像Apache 这样的开源项目,IBM 间接支持了自己的利益。此外,IBM 直接与Microsoft 竞争作为应用程序的平台。因为 IBM 支持 Linux,它不仅在投资于自身产品的可靠性,还可能同时削弱 Microsoft 的市场地位,尤其是因为 Linux 也是 Microsoft 的直接竞争对手。
最后一种模式也是开源和专有软件的混合,但公司依赖于水平安排。这是本书关注的核心商业模式。在这些关系中,营利性公司参与开源项目。根据 Fogel(2005)的观点,Deek 和 McHugh(2008)认为公司参与的原因多种多样,包括从软件开发的负担、成本和风险分摊到多个企业之间,到允许公司支持在其商业产品中起辅助或补充作用的开源项目。IBM 是这种商业模式的一个例子。例如,IBM 通过开源的 Apache Web 服务器构建了 WebSphere——允许终端用户创建自己的应用程序的应用程序。因此,通过支持像 Apache 这样的开源项目,IBM 间接支持了自己的利益。此外,作为应用程序平台的 IBM 与 Microsoft 直接竞争。由于 IBM 支持 Linux,它不仅投资了自身产品的可靠性,还可能同时削弱 Microsoft 的市场地位,尤其是因为 Linux 也是 Microsoft 的直接竞争对手。
总而言之,通过引用 Deek 和 McHugh(2008)提出的分类,本节讨论了自由与开源软件在不同方式上的使用。对本书而言,最有成效的研究领域是依赖于横向安排的混合开源与专有模式,尽管还讨论了其他项目,如代表其他类型的商业策略的 MySQL。依赖横向安排的公司最有趣,因为它们直接参与了 FLOSS 项目。因此,这些公司需要与更广泛的FLOSS 社区保持良好关系。当公司违反社区规范时,社区也许会放弃一个项目,从而有效地终止基于共有地的生产。在这个意义上,FLOSS 社区利用其集体劳动力量对抗了不正当的企业影响,Oracle 公司在收购 Sun Microsystems 时就是如此。这一案例将在第五章中详细讨论。不过,现在需要注意的是使用混合横向安排的两个不同公司。在 IBM 的案例中,公司与开源社区保持了相对稳定的关系。而在另一例中,Oracle 违反了社区规范因而越界。随着越来越多的公司参与到 FLOSS 项目中,社区与依赖其集体劳动力量的公司之间的关系将处于变化之中。